尊敬的校园智能卡和校园网络用户: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一五”期间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财【2007】1号)的精神,“高等学校应逐步改变传统的资金收付方式,借助银行卡、网上银行等先进手段,大力推行资金收支业务的电子划转,最大限度地减少现金流动”。 为了预防和降低现金周转风险,加强资金安全管理,拟从5月20日开始,在后勤服务大厅办理校园智能卡和充值校园网络流量取消现金收费方式,校园智能卡缴费使用银行卡支付,校园网络流量缴费使用校园智能卡支付。校园智能卡仍为25元/张,校园网络流量充值仍为10元/条(500M),两者均不收取任何手续费。
请各用户在办理相关业务时分别带好银行卡和校园智能卡。感谢大家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配合,并相互转告!如有疑问,请致电85910602。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
201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