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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巡课与常态化录播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
  图文:王正桓;审核:俞伟   发布日期:2019-11-20

为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努力达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的要求,为服务于新时代高等教育发展的需求,为促进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江南大学建成了“在线巡课与常态化录播系统”,系统具备真实反映教学状况、为科学评教提供佐证、为网络精品课程提供教学素材等功能。为保证系统合理、有序的使用,特制定“在线巡课与常态化录播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

一、 角色的定义

1. 系统根据实际需求定义如下四类角色:管理员、校级督导、院级督导和教师。

2. 管理员用于权限的设置、资源的下载。管理员开设专门的账号交由教务处、教学评估与教师卓越中心等教学管理部门操作。

3. 校级督导用于全校所有教室的实时授课状况和全校所有已录制资源的查看。

4. 院级督导用于本学院规定教室的实时授课状况和本学院所有已录制资源的查看。

5. 教师用于本人所有已录制资源的查看。

二、 人员赋予角色的管理

1. 根据角色的定义,具备校级督导权限的主要是校领导、学院和管理部门的处级干部、校级督导等。具备校级督导权限的人员名单由教学评估与教师卓越中心统一管理,并由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统一设置。

2. 具备院级督导权限的主要院级教学督导、学院教学秘书等。具备院级督导权限的人员名单由所在学院统一管理,并由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统一设置。

3. 教师权限无需申请,只要课程被录制,教师就具有查看、下载自己已录制课程的权限。

4. 人员出现变动,教学评估与教师卓越中心或所在学院需及时向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提出修改权限的申请,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需及时响应。

三、 课程录播与资源复制流程

1. 录播课程由学院、教学评估与教师卓越中心等部门统一管理。在每学期开学前两周,通过“网上办事大厅”->“课程录播服务”模块批量提供所需录制的课程。

2. 对于教师个人仅支持临时录播申请,在所需录制课程的前三个工作日,通过“网上办事大厅”->“课程录播服务”模块提供所需录制的课程(包括日期、节次、教室等信息),教师完成课程录播申请由学院统一管理。

3. 学期结束后,由学院委托教学秘书携带专用存储介质至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复制本学期录制的课程资源。对于教学管理部门临时录制的资源由其使用管理员账号自行下载。

4. 对于非本人复制其他教师的课程资源,需征得主讲教师本人同意并携带授权证明至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在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致电主讲教师本人得到明确答复后方可复制。

5. 对于所有参与复制课程数据的人员默认具有保证数据隐私和不被广泛传播的义务。

四、 课程数据的存储

1. 录制课程数据由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使用专用存储进行保存,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需定期建设存储设备以保证录制课程数据的完整性。

2.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对于已录制课程数据至少保存一年,待条件具备需扩充存储容量以保证更长的存储时间和更大的存储容量。

五、 考试视频的录制

1. “在线巡课与常态化录播系统”支持日常考试等教学过程的录制,录制流程参照临时录制任务执行。考试任务录制完成三个工作日内相关单位派专人复制已录制的视频,录制视频复制完三个工作日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删除存储中的数据,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不履行长期保存数据的义务。

2. 考试视频的复制人员与查看人员均具有保密的义务。

六、 其他事项

1. 本规范为试用规范,需根据实际使用情况不断完善。

2. 本规范自2020年1月1日起试行。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

2019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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