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教务处下发《江南大学教室使用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了教室多媒体设备的使用规范。其中第四章规定了多媒体辅助教学设备的管理和使用,第五章规定了教室音视频控制设备及信息管理。摘选如下,详细见附件。
第四章 多媒体辅助教学设备的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三条多媒体辅助教学设备是教室内的重要教学设施,由信息化建设管理处负责管理和维护。后勤管理处负责电源、供电设备的管理和维护。
第二十四条任课教师应按操作规范正确使用多媒体设备,注意保护计算机的系统文件和系统配置,未经同意,不得擅自修改系统环境及相关参数。信息化教学设备使用结束后应放回原位,以便后续正常使用。
(一)任课教师应按正确方式开启和关闭设备,出现故障时及时通知管理人员,说明具体情况。不得擅自插拔设备的连接线,不得擅自移动或拆卸设备。不得随意卸载计算机内各种软件,不得私自安装应用软件,若需专用软件的请自带笔记本电脑等设备;禁止使用带有病毒的存储设备,任课教师有义务将移动存储设备提前杀毒,避免带来安全隐患。个人授课资料和数据由任课教师自行保存。
(二)任课教师应切实履行上课期间和课前课后阶段对教学设备的管护职责,严格遵守国家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严禁使用多媒体设备进行与教学内容无关或未经批准的活动;禁止他人擅自操作多媒体设备及教室内的其它贵重仪器和设备。因操作不当造成设备损坏的,由当事人负责承担维修所需费用。
第二十五条 对学生党团活动一般不开放使用多媒体设备,如确需使用的,因操作不当造成设备损坏的,由活动组织方负责承担维修所需费用。
第二十六条 爱护多媒体设备,保持控制台清洁,不将粉笔、板擦、水杯等放在控制台内。任何人不得取走教室的各种设备(配件)。
第五章 教室音视频控制设备及信息管理
第二十七条 教室属公共场所,教室使用人员应保证音视频控制设备正常运行,不得随意拆卸、遮挡、损坏音视频采集设备。
第二十八条 音视频控制设备由信息化建设管理处负责管理维护,并由专人负责信息安全。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规和学校管理程序,严密保管相关信息。
第二十九条 按照公共安全及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需要,教室内音视频设备采集的音像信息是学校对有关工作决策和管理的依据,使用音像信息应符合有关信息安全管理规定。
第三十条 严格执行查阅、下载教室音视频的审批、登记制度,履行必要的程序。确因工作需要需查看教室音视频的,要提交相应申请,经批准后由各申请单位或申请人自行调取相关音视频材料。
附件:关于印发《江南大学教室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